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包括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违法发放贷款给企业或者个人,致使贷款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发放贷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借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包括:1)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2)违法发放贷款给企业或者个人,致使贷款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发放贷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借贷。
贷款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如何定性违法发放贷款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所指的“重大损失”是指贷款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
因此,若贷款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则可以定性违法发放贷款罪。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该贷款是否用于违法活动、贷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等。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则可以认定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结语:若贷款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则可以定性违法发放贷款罪。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该贷款是否用于违法活动、贷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等。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则可以认定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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