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侵害了被拆迁人什么样的利益?一、财产损失?
我国基本法《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得侵犯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暴力拆迁显然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除了破坏地面附着物、掩埋物品等直接损失外,还导致一些间接损失,如暴力拆迁商铺导致商铺失去经营能力。拆迁方为了达到拆除房屋的目的,强行控制被拆迁人的人身自由,不顾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强行拆除,甚至殴打被拆迁人。
一般来说,暴力拆迁会给被拆迁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被拆迁人遭遇暴力拆迁时,应避免重击。他们必须报警并保留警报的证据。当他们能开枪的时候,他们必须开枪打死那些指挥暴力拆迁的人,为以后的维权做准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暴力拆迁的责任是什么。赔偿责任
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道路交通,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委托范围内对被征收人实施暴力搬迁或者强制搬迁,造成损失的,属于国家赔偿责任;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委托范围外暴力、强制迁移,给被征收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刑事责任以暴力相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能源,强迫被征收人迁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被征收人身体的,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数额巨大的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以故意损害财产罪定罪处罚。
3。行政责任
全文9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