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特征如下:
1.让位于法定撤销权。
2.让位于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继法定撤销权之后再次限制了公证不可撤销效力的功用,使公证不可撤销效力在效力作用上再次作出让度。
一、公证处公证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事先约定。公证处公证完了的房屋不好要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撤销权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二、任意撤销权条件有什么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转移。动产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由于赠与合同具有实际合同的特点,物权转让后,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原因,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权。
三、赠与的房产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回
如果赠与的房产所有权尚未移转,且该房产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属于有公益或道德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产;此外如果存在某些法定撤销事由,赠与人也可以在事由具备时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但是此种撤销权需受到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常见的事由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等等。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