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抚养子女的原则是由母亲喂养婴儿。哺乳后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但经父母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
父母遗弃婴儿几种恶劣情节
(一)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二)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三)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四)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
(五)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
不一定所有的遗弃都会造成遗弃罪,主要看遗弃婴儿的实际情况和遗弃的情节情况,关于父母遗弃婴儿是什么罪呢这个问题,遗弃婴儿造成情节恶劣的有可能造成遗弃罪或者是杀人罪等等,按照法律规定,情节不是十分恶劣的,可以教育和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十分恶劣且造成婴儿生命危险或者已经死亡的,那么根据不同的情节判不同的罪名,进行法律的制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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