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也就是说,有的不动产登记如果需要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之内。
一、房屋赠与过户流程?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1、审核被赠与人的购房资格;2、评估被赠与房产价值;3、赠与双方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同一名字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否则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4、持公证书去办理完税手续;5、持完税手续去房管部门换领新房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过户登记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过户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验;
4、审验通过后,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关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产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过户申请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放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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