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屋(常简称法拍屋,香港称银主盘),指的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同,或无法清偿其他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的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清偿债权。而在过程中被法院拍卖的房屋就是所谓的法拍屋或银主盘。法拍屋的债权人不一定是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私人查封也有;只是债权人为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的情况比较多。银行在贷款给业主时,都有在房屋之上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购买法院拍卖房应注意以下的法律问题:
一、留意拍卖公告竞买人如何参加房产拍卖交易
首先要留意各类拍卖公告。如果有希望了解的物业可以与拍卖公司联系,到现场参观。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是拍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主要工作就是调查房产的法律状况和根据自己的需求制定合理的竞买策略。竞买者如果拍卖的是待售商品房,一定要检查五证,如果拍卖的是业主出售的房产要检查产权证,以此保护自己的利益。另外,竞买人应该仔细考察物业本身及周边状况。
二、房地产拍卖指南之委托人须知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特制定下列拍卖须知:
委托人如何委托拍卖房地产
1.委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依法可以处分房地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具备转让条件;
3.委托人应持有转让房地产的有关证件;
4.委托人与拍卖人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如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明;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在建工程包括:(1)计委批文;(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5)施工图纸;(6)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
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拍卖之竞买人须知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特制定下列拍卖须知:
竞买人如何竞买房地产
1.竞买人是指根据拍卖规则,在拍卖过程中竞争出价购买拍卖房产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竞买人凭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交付保证金,进行竞买登记并领取竞买号牌;
3.竞买人按拍卖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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