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需提供夫妻财产状况的调查,但并非一定的程序。法院会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作出判决。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法院认为审理确有必要的,可以进行调查。
离婚诉讼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提供夫妻财产状况的调查,但这并非一定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依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判决。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审理确有必要的,可以进行调查。
合 法 性 : 离 婚 诉 讼 中 调 查 的 合 法 性
离婚诉讼中调查的合法性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但是,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否则所得到的证据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但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和事实,并经过法院的准许。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但是,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证据必须真实存在。当事人不得伪造、篡改、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2. 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与诉讼主张有关。
3.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经过法庭审查,符合证据规定的要求。
4. 证据必须合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中调查的合法性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和程序。只有符合合法性要求的证据才能被采纳作为判决的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中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备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但是,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证据必须真实存在,与案件事实有关,经过法庭审查,合法。只有符合合法性要求的证据才能被采纳作为判决的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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