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家乡所在地的县(区)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最后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
人事档案不全怎么办?
人事档案里的材料有重要材料、一般材料之分。在档案存入、转出之际,都会由存档机构进行认真审核。在档案存入时,如果缺失了某些材料,存档机构得视所缺材料的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对于缺失涉及就业、档案接转等重要材料的,出具“退档告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尽快补充材料。注意噢,如果在有效期内暂未补齐材料的,应及时将档案退回原存档单位,避免造成个人档案自持;对于缺失一般档案材料的,出具“接收档案缺少材料清单”,经本人确认签字后办理档案接收存放手续,缺少材料补齐后再归入档案。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解决哦:1.原单位存在的,由原单位协助当事人补充档案材料。2.原单位破产或不存在的,可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也可以到当地档案馆查找补办。3.原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都不存在的,可以到当地档案馆查找补办,如果档案馆也无从查找,当事人对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在“接收档案缺少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后可办理存档。4.涉及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材料,可以到学校补办。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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