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者,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未结婚男女的权益,防止因为彩礼导致的生活困难。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属于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就可以退还。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办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彩礼能退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自始不具有夫妻资格的,彩礼可以退还。因此,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彩礼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彩礼的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者自始不具有夫妻资格等。因此,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彩礼的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者自始不具有夫妻资格等,则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具体的返还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因此,如果有这方面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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