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如下:
1、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主动适应信息化监管需求,发挥“大数据”监管效能,将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并重,明确了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和运用、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程序、证据收集等;落实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制审核要求;构建以整改为核心的检查结果处理流程,督促被检查人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2、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以“查处分离”为核心,明确了执法部门、法律部门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过程中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陈述申辩和听证、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了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注意加强行政处罚程序与其他法律程序的衔接,注重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呼和浩特局联合内蒙古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内蒙古子站讯1月11日,为净化节前市场环境,保证春节前夕的市场秩序,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呼和浩特市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国美电器(万达店)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重点抽查了食品、日用品、家电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标注有专利标识的商品139件。经现场检索,发现专利标识不规范商品3件,涉嫌假冒专利商品1件。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纠正,要求商家作停止销售、立即下架的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针对商家进货把关不严,专利商品审核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执法人员向商家现场讲解了专利保护相关知识,以及如何识别专利标识,并向顾客和销售人员发放了宣传资料,以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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