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伤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伤,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失恋在学校自杀学校有责任吗
这个问题很复杂,要分开来看:
1、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不管什么原因,学校都要负责任,视情况而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如果学生是成年人(以下都讨论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
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
4、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学生死亡的,学校要负责任
5、就道德层面而言,学校要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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