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名下没有财产的,需要分割吗
时间:2023-06-23 18:52:49 30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时,夫妻名下没有财产的,一般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

一、哪些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名下的的银行存款,在离婚时如何确认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法官在诉讼中进行分割。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看账号登记在谁名下。法院在处理银行存款时,范围一般仅限于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登记在其他人名下的存款,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予处理。

2、看存款的时间。司法实践中,认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存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根据存款存入时间来判断。一般在结婚登记前存入的为个人财产,而结婚登记之后存入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看资金的来源。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4、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二、法院规定离婚后财产如何转移

法院规定离婚后财产的转移如下:

1、一方转移现有存款;

2、一方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一方私自出售房屋;

4、一方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私自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是怎么分配的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婚前父母为子女买房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是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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