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的,则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活动。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条件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二)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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