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协商之前,必须商量或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新的《三包》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经营者在什么方面损害了自己的权益,退货、换货、修理、赔偿多少等。然后拿着法规和实物,发票去百货公司的负责人,陈述自己的购物和发现质量问题的经过,依法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经过协商可以得到满意的解决。如果谈判失败,可以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吗
可以的。
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协商和解的步骤:
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其负责人或者主管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就会接受。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要求过高,就会要求消费者降低其要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
经营者出售的商品,虽然不是自己生产的,但也是要对商品负责。如果给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人人身造成了什么损害的话,可以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此时造成死亡结果的,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而实际行为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还会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第十三条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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