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是有效力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
一、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办理?
合同一方丢了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同样的合同,或者直接复印原合同,在复印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什么情形下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复印如果不能和其他相互印证案件事实,将会导致对复印件的效力不予认可,如果能够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话,就会对复印件的效力予以认可。
三、合同弄丢了有什么影响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时可以暂时不向立案庭提交证据原件,只要提供复印件给法院即可。但是在庭审时,举证质证环节就必须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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