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朋友在幼儿园骨折,幼儿园有责任吗
小朋友在幼儿园骨折,幼儿园有责任。《民法典》规定幼儿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只要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尽了教育、管理职责,那就推定幼儿园有过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起诉幼儿园需要请律师吗
起诉不一定要找律师。起诉是否找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否一定要找律师,完全都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事情、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起诉一定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没有任何法律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定要委托律师。起诉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即可,和找不找律师完全是两回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幼儿园赔偿程序
1.两周岁的孩子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应当承担对其的管理、监护职责。
2.因为幼儿园的管理、监护不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家长应当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未果,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5.本案时效为三年,过期后将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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