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病需要使用什么凭证?
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保后使用医保卡作为就医或购药的凭证,暂不使用《就医记录册》。
2.帐户里的钱怎么计入?
市医保中心每月根据市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信息,按规定将外来从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中。
3.看门诊和在药店买药享受什么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使用个人医疗帐户中的资金来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及在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用完为止。
4.住院享受什么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包括急观)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39万元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自负。
5.在外地看病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外来从业人员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凭有关资料向本市医保部门,申请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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