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有些地方有晚育假,但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30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3天无法享受。具体政策各地可能有不同,比如广东省规定,晚育产假可增加15天,独生子女可增加产假35天,一孩正常分娩产假能达148天。在湖北武汉,晚育产假可增加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因此一孩正常产假为143天。
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也符合支付工资的标准,因此二胎产假是有工资的。
一、二胎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1、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二、生二胎还能享受哪些福利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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