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的是医护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想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销毁又或者是伪造医疗事故相关资料和证据,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会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又或者是玩忽职守罪。
医疗事故是否是医疗事故罪
1、医疗事故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医务人员;
(3)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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