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宣布破产怎么办理
地方法院收到公司破产案件后十日内通知相关人员并发布破产公告。破产公告将加盖受理法院公章,以示法律效力。清算组成立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公告之日起15日内,依法组织股东、有关机构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召开债权人会议,主要通过协商确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并达成和解协议。破产财产的处分和分配,清算人应当将向债权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处置和分配方案提交受理法院裁定,裁定通过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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