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如果没有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接受方应退回彩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查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应予支持:1、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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