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
时间:2023-03-27 11:32:07 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保险待遇一共包含以下四项:

(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七项;

(二)根据伤残等级,可领取伤残补偿;

(三)如果因工伤死亡的,可获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其他工伤待遇。

一、目前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雇主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是要赔钱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工伤保险待遇的被申请人是谁

工伤保险待遇的被申请人是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人或者是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第三十九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性享受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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