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里的“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与新招聘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二是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与劳动者维持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届满后1个月内完成。
律师补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及时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落实双方劳动关系的性质,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合规化。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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