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有: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别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怎样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n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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