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但是财产分割协议书真正生效的时间应该是在民政局办理过离婚登记之后。另外协议书当中涉及到的条款如果有损害他人的利益,或者是受到强迫的就是无效的。
一、离婚后协议书可以重新更改吗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
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变更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签离婚协议书后还能补充内容吗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但是要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补充;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离婚协议不可以补充内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婚内协议书怎样写有效
婚内协议书具有以下内容有效:
1、作为协议,必然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
2、婚姻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而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3、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协议中以财产约定限制对方婚姻自由。 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离婚未离成,则该协议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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