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1、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彩礼不退法院怎么处理
经法院判决后,女方仍不退彩礼的,法院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手段,督促收了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如果双方已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女方应返还彩礼。
民法典撤销监护人资格有哪几种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如果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将被撤销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全文8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