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民政局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之间就某些点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需要。从上面离婚协议书的概念中可以看出来,离婚协议书是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约定相关事项的,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而且还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系需要带的一份重要材料。
三、离婚登记的条件
登记离婚的条件如下:
1.申请离婚的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及子女抚养达成协议。
5.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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