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机构可以对人身损害鉴定项目哪些
对人身伤害做出鉴定时,必须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定是否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作;第二,鉴定工伤员工工伤与疾病的发生在时间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三,评估工伤员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并进行相应的等级划分;第四,评定工伤员工的生活功能障碍程度,并进行相应的等级划分;第五,对于停工留薪期延长的情况进行确认;第六,对于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进行鉴定;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职业病听力受损鉴定,达不到等级有赔偿吗
职业病听力的补偿标准就是这样的:在你生病请假期间,老板得照样给你发全额的工资;然后看你受伤程度来决定给你多少钱,比如说十级伤害就得赔你七个月的个人收入;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给多少,这个得看你们当地政府怎么说了;最后还有其它的一些补偿,这些就都是要看情况来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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