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鉴定机构功能丧失多少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伤残鉴定标准,我们主要参考并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进行判断与衡量。
根据此标准所规定,对于人身伤残等级的划分也被细化为十个级别。
每个级别下都包含了详尽而周密的分类说明,以反映被鉴定者在经过治疗后所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损害以及功能障碍情况,同时衡量其因这些问题导致的工作、学习、日常生活以及社会交往等方面能力的丧失程度。
还会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具体情况,从而将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为一级,而最轻微的则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二、做完肺磨玻璃手术一周后还能做职业病鉴定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即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文件。
如遇有特殊情况,需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书面指示和批准,才可对申请的截止日期予以相应的顺延。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将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以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的工伤认定事项,应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都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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