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其性质,死亡抚恤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在具体分配时,参照遗产继承的顺位进行。
二是根据国家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初衷,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是国家为了体现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救济死者亲属的,特别是依靠劳动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鼓励生活条件优越的人少分或不分,更多地扶持无劳动能力或经济贫困的人,充分实现其经济救助的功能。三是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充分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生前的关系。在死者生前对死者尽更多赡养、扶养义务的,应当适当多分,而在死者生前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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