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被水淹了分三种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种情况,如果与房东之间没有约定水管的维修是由承担,而且也没有过错,确因水管老化致使楼下损失,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房东来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种情况,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过错,就本案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水管已经老化有破裂的危险,却没有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状态。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种情况,与房东之间明确约定了水管的维修由承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租房子冰箱坏了应该谁负责
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冰箱坏掉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照损坏物品同等价格赔偿。如果出租房冰箱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租客损坏冰箱由出租人负责。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因租客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热水器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由承租人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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