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和借条等凭证,可以先调解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可以就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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