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购房者蒙受了“一房二卖”的困扰,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审慎地选择采取协商方式来妥善解决问题,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其合法权益。在此种情境之下,购房者拥有诸多权利,包括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追偿已经支付的房款及相应的利息、要求赔偿因该事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等。
此外,他们还有权向出售方索取最高额度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数额一倍的补偿金。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出售人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获得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并要求赔偿其因此事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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