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
增加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XX、XX、及新增股东: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原股东XX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XX、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2)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2、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因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及经理的职务,本公司由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XX为新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新增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二、股东会决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含以下: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三、股东会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股东会的职权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众所周知公司是有股东出资设立的,但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并不是自始至终都是那么多,如果股东会决议同意的话,那么公司是可以新增股东的。也即除了那些在公司设立之前就已经出资的股东外,若是之后需要增加股东,都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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