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滞纳金不交可以吗
可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物业滞纳金合法吗
所谓的滞纳金实质上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
三、物业管理费滞纳金
滞纳金是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无约定的,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时确实存在未完全履行的事项,而有关这方面的收费项目上无明确区分,业主一方提出减少物业管理费的,法院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业主一次补交物业管理费的,无须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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