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都可。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一、办理房屋赠予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5、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予合同,赠予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予成立。
二、为什么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特点是赠与的无偿性和诺成性。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赠与撤销权。其中,出赠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方为受赠人。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在合同双方达成合意时即可生效。根据上述表述,赠与合同符合不要式的合同的构成,所以是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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