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汽车盗窃案件频频发生,已成为当前严重困扰群众财产安全的突出案件,如何遏制这类犯罪势头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2009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266件,盗窃案件68件,占30%,其中近三分之一系汽车盗窃案件。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其作案手段、上升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作案手段
1、采用专用钥匙开锁、线头搭线的方法盗窃汽车。一般是选择中低档型、未安装报警装置或配置报警装置但未启动的汽车;或者是到汽车修理、装饰公司内,将客户停放在该处修理、保养的汽车窃走,因为维修人员一般防盗意识差,汽车钥匙随意摆放,有的甚至还连在汽车锁孔内没有拔。
2、犯罪分子利用汽车遥控干扰器干扰车主锁车,主要在居民小区、餐饮娱乐场所、商场门口和道路两边,打开汽车干扰器后,当车主用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仍看到车灯闪烁并听到车锁的声音,误以为车门已锁,但实际上车门并没有锁上,等车主离开后,犯罪分子伺机打开车门窃取。
3、砸汽车玻璃窗窃取财物。犯罪分子会选择往往选择在凌晨、夜间、发现车内有财物,就用事先准备的铁制钻头、石块等砸车窗玻璃来窃取财物,然后迅速转移。
4、转移车主注意力窃取财物。以结伙为主,往往是两人以上,作案前一般都有预谋,并明确分工,地点选择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处,先由一名犯罪分子佯装发现车主的汽车出状况,吸引车主的注意力,其余同伙寻机打开车门窃取车内物品。
5、采用抽吸的方法盗窃汽油、柴油。犯罪分子主要对停在路边的大型车辆,先撬油箱锁,再用事先准备的塑料管抽吸汽油、柴油,而且犯罪分子一般事先均联系好了买主,一个晚上连续作案好几辆车。
二、上升原因
1、汽车数量增强,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目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社会拥有量不断增加,数量庞大的汽车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目标。
2、销赃渠道畅通,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找好销路,联系好买主,由买主提供车型、颜色、新旧程度和提车日期,然后作案,得手后迅速出手。
3、防范意识不强,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相当一部份车主防盗意识不强,特别是车辆乱停乱放,停放在无人管理小区、路边、空地,且车辆极少有防盗装置,锁车仅仅依靠车门锁,这些都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在已审结的部分案件中,被盗车辆中部分车辆使用了电子报警装置,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盗取车辆。
三、建议与对策
1、加强防盗宣传,提高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车主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公布汽车盗窃案件高发时段、区域。尤其是提醒车主安装报警装置、配备防盗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地方,且车内不要放贵重的物品等,免得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
2、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犯罪。要在打击处理上从严,审判节奏上从快,扩大效果上从广,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营造安定有序环境。同时,加大追赃、控赃的力度,对销赃犯罪嫌疑人和购买赃物的群众从严处理。
3、完善车辆档案,加强车辆管理。要健全完善机动车资料档案,积极开展车辆整治活动,尤其是对无牌无证或假牌假证车辆,坚决予以查处,发现无牌无证机动车要坚决予以查扣,对于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要追根朔源,顺藤摸瓜,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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