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约定试用期,哪些事项需注意
在设定员工试用期限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相同的雇主和员工之间只能够签订一份试用期协议;其次,对于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作为起止日期的劳动力合同而言,则不得设立试用期;再次,对于具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其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可超过六个月;最后,针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上限也不能超越六个月。
还有其他相关规定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三个月的试用期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限为三个月。
具体来说:
1.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试用期最多不超过两个月;
3.对于签订时长为三年或更久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制在六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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