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马店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退休的”。
二、驻马店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提取职工提交本指南规定的资料,至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移动端进行事项的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三、驻马店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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