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保发生的时间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3-02-28 15:20:43 1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质押担保的时间和范围:

1、质押担保的时间一般就是主债务的履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2、汇票、支票、债券、仓单、股权、基金份额、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可以出质的财产性权利。

一、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怎样

由于权利质押,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允许使用动产质权的相关规定,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保证的债权范围一般由质押合同中的当事人约定。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个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范本;二是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但质押担保范围的法律规定属于任意规范,当事人约定时可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从其约定。

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质押权生效要件有什么

质押权生效要件有: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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