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一定可以与被收养的孩子继承收养关系,是否能解除收养关系要分情况确定。
离婚后,如果被收养的孩子还未成年人的一般不可以与之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一、如何脱离父子关系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2、对于养父子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3、对于继父子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因扶养教育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参照亲生父子关系。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需要那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三、在法律上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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