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能否同时使用报销?
时间:2023-07-04 17:25:56 1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同时报销。如果同时有社保和商业保险,那么商业保险可以报销社保未报销的部分,前提是没超过商业保险的保额,所以说是先报销社保,然后拿社保开具的单据等再到保险公司二次报销。只要符合所购买的社保和商业保险的赔付标准,是可以同时报销的。

医保和商业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社保和商业保险报销:

分段报销:先去社保报销,社保报销剩下不报的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去报。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商业保险一般是保险公司的一种商业保险,带有一定的商业性质,商业保险是对社保的一种补充。

一般来说,在缴纳补充医疗险后患者在生病住院后只需要承担5%-30%的费用,由于各地政策性的原因,医疗补充保险各不相同,而且还是有上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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