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做出前采取。需要当事人先起诉,在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后,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全文2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