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旨在保护具有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和良好存续状态,具有独特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划定的特定区域。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旨在保护具有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和良好存续状态,具有独特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划定的特定区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文 化 生 态 保 护 区 建 设 : 见 人 见 物 见 生 活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保护文化遗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促进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保护区建设应当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即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与周边环境的融合,使其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此外,保护区建设还需要注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确保其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当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要保护文化遗产,也要关注其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同时也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确保其合法权益。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旨在保护具有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和良好存续状态,具有独特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划定的特定区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保护文化遗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促进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保护区建设应当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即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与周边环境的融合,使其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此外,保护区建设还需要注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确保其合法权益。因此,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当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要保护文化遗产,也要关注其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同时也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确保其合法权益。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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