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征用。政府的强制征用考虑公共利益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给予一定赔偿。但是,各地区和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细分执行规则。你们的自治县是否有相关条例,以上是如何规定的,政府强制征用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实施行为的本机构要求审查,可以向主管的上司申诉,监督的行政诉讼。
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是多少年啊?
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按照年的产值计算,目前对此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应当每三年公布或调整一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款、三款的规定,
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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