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加盖单位印章的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自签订或盖章时生效,未加盖单位印章或法人签名的竞业限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其他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或者自己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业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签订公平合法的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仅限于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补偿金额应当明确,支付方式应当在职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按月支付。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责任应当有明确的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理可行,不得超过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4。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不超过两年;竞业禁止的范围和区域原则上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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