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确定了利用自媒体等传播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针对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的规制措施。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维护网络安全和净化网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在2014年10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确定了利用自媒体等传播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针对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的规制措施。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侵 害 人 身 权 益 案 件 审 判 规 定
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案件审判规定主要是针对利用网络平台侵犯人身权益的案件制定的。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互联网、社交媒体、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互联网产品,而被告人则通过这些平台发布、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信息,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暴力恐怖、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信息,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财产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案件属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惩处。而网络平台则有义务加强管理,对涉及违法犯罪信息的用户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信息传播引发新的侵权行为。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依法审理此类案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被告人进行严惩。同时,人民法院应加强与网络管理单位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确定了利用自媒体等传播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针对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的规制措施。这一规定主要针对利用网络平台侵犯人身权益的案件制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案件属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惩处。同时,网络平台有义务加强管理,对涉及违法犯罪信息的用户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信息传播引发新的侵权行为。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依法审理此类案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被告人进行严惩。同时,人民法院应加强与网络管理单位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
《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布的信息与前述信息来源内容不符;(二)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三)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但网络用户拒绝更正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予更正;(四)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仍然发布更正之前的信息。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