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要件是什么意思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刑期规定有: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三、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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