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地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如何量刑
只要造成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
加重处罚事由
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根据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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