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经自治区计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厅核准已开始执行。在新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中,自治区级每宗收费由原来的300元上升到3500元,地、州、市级的每宗收费由原来的300元上升到2000元。如需进行尸检,按规定另外收
新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经自治区计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厅核准已开始执行。
在新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中,自治区级每宗收费由原来的300元上升到3500元,地、州、市级的每宗收费由原来的300元上升到2000元。如需进行尸检,按规定另外收取。
在新的标准中,如果当事人的申请被确定为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方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和尸检费后,鉴定机构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鉴定机构应在实施收费前,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据了解,从9月10日起发生的医疗事故鉴定,都可以按这个标准执行。对于复印复制病历的收费标准目前还在制定中。
甘肃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
因为每个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我国允许各个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甘肃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二五年十一月八日发布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甘肃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为:
一、收费标准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省直接管辖的县或县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医疗事故争议的首次技术鉴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每例2000元;
2、省医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当事人对医疗事故争议首次技术鉴定不服而提出的再鉴定。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每例3000元。
二、收费对象
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方支付。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为最终收费标准,包括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
四、执收单位请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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